成都金税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03-09 来源: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尊敬的纳税人,您好。
如您已通过工商部门将旧营业执照变更为新的“三证合一”18位代码工商营业执照,请及时到税务机关办理15位原纳税人识别号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事宜。在您前往税务机关之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目 录
一、增值税业务(税控)变更办理流程
二、财税库银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三、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注意事项
四、网上办税系统变更办理流程
五、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变更办理流程
六、发票专用章注意事项
七、机打卷式发票CA认证用户更新办理流程
一、增值税业务(税控)变更办理流程
原使用税控设备的增值税纳税人,在办理“三证合一”业务后将使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原有纳税人识别号。由于纳税人识别号是税控系统的数据基础,所以更换纳税人识别号意味着“用户注销、重新登记发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在更换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之前,纳税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将所有取得的原纳税人识别号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认证”完毕(小规模纳税人跳过此步骤);
2.完成所有以原纳税人识别号名义开具的发票的“抄报税”及“申报”工作;
3.携带以原纳税人识别号发行的金税盘/税控盘、申领的发票领购薄、已盖章的《发票汇总表》/《发票统计表》、未开具的所有空白发票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发票退回”。
4.未完成以上工作但已换发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纳税人:
(1)若纳税人暂未到税务机关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先完成第(一)条第1、2项之后,由税务机关通过核心征管系统中为其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再完成第(一)条第3项。
(2)若纳税人已到税务机关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但尚未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的:
① 纳税人持有原纳税人识别号的未认证进项抵扣凭证,应退回开票方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开具发票;
② 若无法退回的,纳税人可用原纳税人识别号进行认证,但在下月征收期申报时,需到主管国税机关大厅进行手工申报(更正之前非征期申报表)后,由主管税务机关人员手工强制清卡。
③ 完成以上工作之后,再进行第(一)条第3项。
(二)在更换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之后,纳税人应完成以下工作:
1.携带以原纳税人识别号发行的金税盘/税控盘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注销发行”;
2.按照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对已完成“注销发行”的金税盘/税控盘办理“初始发行”;
3.携带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行的金税盘/税控盘、申领的发票领购薄领取发票。
二、财税库银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2016年1月8日起,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15位纳税人识别号存量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可不重新签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原财税库银协议可继续使用。
三、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注意事项
由于“三证合一”新办或换证后将采用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纳税人识别号,而纳税人识别号是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的关键项目,为避免更换纳税人识别号对纳税人出口退税审核产生影响,应按如下流程进行操作:
(一)更换“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之前,在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已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
在按照正常流程在税务机关办理了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不需做任何操作,纳税人识别号依旧使用原15位纳税人识别号,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进行同步。
(二)新办或更换“统一代码”营业执照之前,在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出口企业:
按照正常流程在税务机关办理补充采集信息或变更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退税部门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时,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纳税人识别号和社会信用代码均录入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四、网上办税系统变更办理流程
世纪中税重置网上申报系统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操作流程: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更换为一照一码后,如无法使用世纪中税网上申报系统,请拨打世纪中税网上申报客服热线400-899-0000,并提供原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全称以及换证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告知服务人员做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操作,操作成功后即可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网上申报。
航天金穗重置网上申报系统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变更操作流程:2015年10月1日之前成立的企业更换为一照一码后,如无法使用四川金穗网上申报、认证系统,请拨打四川金穗客服热线400-682-6868,并提供原纳税人识别号、企业全称以及换证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告知服务人员做纳税人识别号变更操作,四川金穗服务人员会重新申请新注册码后发送给企业,企业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建用户并注册后使用。
纳税人如同时注册了网上办税用户,请拨打上述世纪中税联系电话进行用户变更。
五、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变更办理流程
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根据原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不同操作,请根据发票开具情况做不同处理。
(一)纳税人领用发票已全部开具
第一步:纳税人需按原纳税人识别号上传发票明细。登录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将已开具的发票全部上传。(操作步骤:发票明细--读取数据--上传明细)
注:三证合一后将无法在开票系统中查询原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明细,纳税人可导出以前的发票明细,已备做账和查看。(操作步骤:发票明细—读取数据—导出Excel文件)
第二步:纳税人按原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发票验旧。登录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将已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操作步骤:进入开票界面--验旧)
第三步:纳税人需到主管税务局,由大厅工作人员将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录入核心征管系统
第四步:大厅工作人员登录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又称网络发票发卡系统)用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发卡(重新发卡步骤:打开http://91.16.17.17:7001/main.jsp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确定’进入系统主界面。
1.先将原纳税人识别号税控卡注销:将税控卡插入读卡器并连接上电脑—点击左侧栏中的:‘注册登记管理’--‘税控收款机注销’—‘ 税控收款机机器注销’—‘输入原来的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下一步’’—将需要注销的卡的前面的方框选中打勾—填写下面的注销说明和注销信息—选择受理人后点击‘确定’,然后按照提示操作直到提示你注销成功—回到‘ 税控收款机机器注销’—‘输入原来的纳税人识别号后点击‘下一步’’提示该纳税人识别号下没有在用机器或者进入界面后没有显示之前注销的卡号,则表示注销成功 。
2.解锁:将注销的的卡继续放在读卡器中然后点击左侧目录中的‘卡片应用维护及工具下载’—‘卡片应用维护’—点击卡片应用维护界面的‘税控卡应用解锁’和‘税控卡口令解锁’,确定都解锁成功。
3.发行税控卡:将解锁后的卡继续发在读卡器中然后点击左侧目录中的‘注册登记管理’下的‘注册登记变更’,然后在该界面输入纳税人的社会信用代码,点‘下一步’ —进入税控机税控卡信息界面,在机器类型下选择相应的机器类型,在机器型号下输入相应机器型号,然后输入机器编号,在读卡器中插入税控卡后点击读取税控卡,在索引号中选择该纳税人所属的税种税目代码,最后确定输入无误后点‘提交’— 再次确认信息是否正确。正确后点击确定—到变更登记事项界面,填写变更说明和税务机关意见,点击‘提交’—确认无误后,点击‘变更写卡’—到纳税人基本信息界面,选中需要写的卡后,点击‘初始化写卡’,然后按照提示‘请在读卡器中插入卡号为************的卡号’—点‘确定’,然后提示税控卡已解锁—点‘确定’,税控卡写卡成功—点‘确定’,写卡成功后提示‘选中的卡片已全部初始化完成’—点‘确定’,回到税人基本信息界面,并且要写的卡的字体变成蓝色)。
第五步:纳税人联系成都金税各区办事处重新安装网络发票开票软件,全省统一服务电话:400-899-1233,告知成都金税服务人员网络发票三证合一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完毕,需要重新安装开票软件。
(二)纳税人领用发票未全部开具
第一步:纳税人按原纳税人识别号上传发票明细。登录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将已开具的发票全部上传。(操作步骤:发票明细--读取数据--上传明细)
注意:三证合一后将无法在开票系统中查询原纳税人识别号开具的发票明细,纳税人可导出以前的发票明细,已备做账和查看。(操作步骤:发票明细—读取数据—导出Excel文件)
第二步:纳税人需按原纳税人识别号进行发票验旧。登录网络发票开票系统,将已开具的发票进行验旧。(操作步骤:进入开票界面--验旧)
第三步:纳税人将未开具的发票上交主管税务局后由大厅工作人员将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相关税务登记信息录入核心征管系统。
第四步:大厅工作人员登录税控收款机管理系统(又称网络发票发卡系统)用该纳税人社会信用代码重新发卡(重新发卡步骤详见(一)第四步)。
第五步:联系成都金税各区办事处重新安装开票软件或拨打全省统一服务电话:400-899-1233,告知成都金税服务人员网络发票三证合一纳税人识别号变更完毕,需要重新安装开票软件。
六、发票专用章注意事项
对于改革前已经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存量企业,发生变更,取得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原发票专用章可继续使用。
七、机打卷式发票CA认证用户更新办理流程
使用机打卷式发票电子信息采集系统的纳税人在进行三证合一换证后,纳税人识别号改用18位社会信用统一代码,其原有CA证书继续有效,仅需对号码进行更新。为保证数字证书用户的更新工作顺利开展,方便用户快速完成更新申请与证书更新操作,同时确保用户申请资料保密与安全,四川CA为用户提供了“在线申请,远程更新”的更新方式,用户按照以下流程三步操作,5个工作日即可完成更新。
更新流程:
第一步:资料准备
申请资料(证照有效,且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①《“易证通”企业数字证书申请表(通用)》原件一份(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scca.com.cn)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三证合一的单位不需提供)
③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二步:邮寄资料
收件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3号中海国际中心E座5楼509-512 四川CA中心 鉴证部收
邮政编码:610041 咨询电话:400-867-6868
第三步:更新操作
①四川CA收到更新资料后1-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②完成审核后,用户即可使用证书登陆四川CA(www.scca.com.cn),点击“证书更新”后,进入“自助更新通道”,选择用户对应的数字证书,点击“在线更新”。按照更新提示点击确认,直至提示完成更新。(注意等待页面弹出提示框)
四川CA客服支持
电话支持:7*24小时400服务热线:400-867-6868,提供专线客服;
在线咨询:四川CA网站提供在线客服功能,登陆网站即可与客服交流;
客服邮箱:service@sicca.com.cn,四川CA客服将以最短的时间响应客户。
非四川省国税局统一推广的四川CA用户,也可拨打服务热线,按客服提示步骤进行证书更新。
以上各项变更均不收取任何费用。